为方便代客办证 伪造公章两枚 鹤山一女子被判拘役五个月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28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为方便代客办证伪造公章两枚鹤山一女子被判拘役五个月 为方便代客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鹤山一女子竟直接跳过到镇政府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的环节,干脆伪造公章自己出证明。近日,鹤山法院对该起伪造公章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鹤山市址山镇某工商财税代理服务部的经营者林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处拘役五个月。林某为方便其代客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011年5月份,她通过麦某(另案处理)伪造一枚“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办公室”的印章,后林某使用该伪造的印章出具证明到址山镇工商所代客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012年4月,址山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办公室变更为址山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林某直接联系私刻印章人员吴石(另案处理)伪造一枚“鹤山市址山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的印章,于同年6月初使用该伪造的印章共出具三份《场地权属证明》,并于同月6日到址山镇工商所为三名客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同日,林某被抓获归案。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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