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籍男子盗窃家狗获刑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31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狗是人类的忠实朋友,农村不少村民饲养狗只看管家中财物,但少数不法分子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将罪恶魔手伸向家狗。近日,一四川籍男子郑某盗窃家狗返程途中遇设卡民警人赃并获,鹤山法院审理了该案,以盗窃罪一审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08年8月9日上午,郑某伙同他人经密谋后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并携带自制铁丝圈等工具窜到鹤山市龙古公路古劳镇路段盗窃家狗19只(其中一只狗途中逃脱,其余18只狗价值人民币4410元),郑某在返回途中被设卡民警人赃并获,其余人逃脱。破案后,起获的被盗狗只已发还失主。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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