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调解联动机制牛刀小试,运行半年服判息诉率100%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33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为有效地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互动与对接,充分借助和发挥人民调解的力量,合力解决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08年4月10日,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宅梧人民法庭与其所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建立审前调解联动机制,并于2008年5月1日开始试行。至2008年底,试行大半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服判息诉率达100%,初步展示了审前调解联动机制强大的生命力和威力。    宅梧人民法庭对于发生在该庭所在镇辖区内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受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可以调解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将纠纷先交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据统计,从2008年5月1日至12月,该庭受理的发生于宅梧镇内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共50宗,移送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审前调解共8件,适用审前调解联动机制案件达16%。该8宗案件中有离婚纠纷2宗、民间借贷纠纷2宗、买卖合同纠纷2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宗、抚养关系纠纷1宗。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有4宗案件的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其余4宗案件虽然未能审前调解成功,但审前调解活动为案件诉讼调解打下了基础,在承办法官进一步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下,该4宗案件中又有2宗在诉讼中达成调解,1宗撤诉,仅有1宗民间借贷纠纷因调解不成而作出判决,该案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无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