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784民初2118号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冯志立、陈立龙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应诉资料送达

更新时间:2022-06-16 已浏览:710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陈立龙


本院受理(2022)粤0784民初2118号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冯志立、陈立龙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5752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本院定于2022年88上午9本院雅瑶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

联系人:胡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289213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雅瑶镇雅瑶人民法庭

邮政编号:529700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