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784民初2371号原告任超敏与被告周发建民间借贷纠纷应诉资料送达

更新时间:2022-06-16 已浏览:698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周发建

本院受理(2022)粤0784民初2371号原告任超敏与被告周发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共计76000元人民币。二、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利息。其中,以26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4月13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以25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以25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11月27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损失(暂计至2022年5月8日,利息为11497.59元)。(以上合计87497.59元)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本院定于2022年88上午945分本院雅瑶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

联系人:胡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28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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