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妻子不满砸烂其公务用车 一男子故意毁坏财物领刑六个月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25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夫妻间吵架本为平常事,但来自开平的殷某却把对妻子梁某的不满付诸于暴力,一气之下把公司配给梁某的座驾砸烂。近日,殷某被鹤山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殷某因怀疑妻子梁某与其他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而心生不满,2011年12月29日23时许,他为发泄怒气用铁锤和砖块将梁某停放在家楼下的黑色丰田皇冠小轿车砸烂,之后逃离现场。经查,该车是梁某就职的公司配给其使用的公务用车,经鉴定损失为人民币11436元。今年3月14日,殷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殷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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