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784民初550号原告高宝莹与被告梁锦恩、第三人黄邹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复庭公告

更新时间:2021-07-21 已浏览:908 文章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原创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黄邹坤

本院受理原告高宝莹与被告梁锦恩、第三人黄邹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0784民初550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被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院并定于202192715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