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召开“三打两建”暨禁毒宣判处理大会 鹤山法院对四宗案件九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31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为深入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以及配合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教育宣传工作, 6月26日上午,鹤山法院会同鹤山市公安机关在市体育馆召开宣判处理大会。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国光等有关市领导以及机关单位干部代表、小学师生、群众等共2000多人参加了宣判大会。鹤山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雪梅代表法院对4宗“三打两建”案件作一审公开宣判。    这4宗案件分别涉及敲诈勒索、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的“三打两建”案件,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至30万元不等。    制售假牛肉案  宣判大会上,吕×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他于2009年至2012年3月在鹤山市古劳镇经营兴隆肉丸加工场,期间由他本人采购冷冻猪肉,牛肉香粉、胭脂红等添加剂,并雇请被告人周×等二人将冻猪肉的瘦肉部分切成片状,余下部分碎成肉松,再在肉片中添加牛血、牛肉香粉、胭脂红等添加剂,在肉松中添加猪血、猪肉香粉、胭脂红等添加剂,然后将混合添加剂的肉片冒充牛肉和将混合添加剂的肉松制成猪肉丸售往鹤山市沙坪街道、古劳镇和佛山市高明区杨梅镇、三洲镇等地,销售金额约人民币34万元。周×等二人也同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    另一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被告人李×强、邵×容密谋将猪肉经加工冒充牛肉销售从中非法牟利,从2011年12月份起,在其家中将从何×辉、刘×伟、李×建等人处购得的母猪瘦肉切成片状,再在肉片中添加牛血、鸡精粉、味精等调味料混合后,由邵×容拿到其二人经营的沙坪街道新华市场一号冰鲜档,冒充牛肉片与雇员一起销售给群众。2012年3月9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联合有关部门捣毁上述生产及销售窝点,当场抓获两被告人,并起获冒充牛肉片约500斤及牛血、味精等添加物。至被查获时止,被告人李×强、邵×容共生产和销售假牛肉片约10000斤,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5万元。李×强、邵×容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生产假冒“红牛”案  周×添是另一宗案件的被告人,他在未经“红牛REDBULL及图”注册人的许可下,私自组织人员进行“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调试、生产。周×添及其雇佣人员周×春利用两条生产线假冒“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进行生产共7天,生产线每天至少生产250毫升罐装假冒“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3600罐,非法经营数额达119700元,所生产的假冒“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被运走牟利。2011年5月9日,鹤山市公安局捣毁该生产窝点,现场查获假冒“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生产线两条、假冒“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150罐及生产原材料一批,并将周×添、周×春等人抓获。周×添、周×春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和一年三个月,并被判处罚金8万元和6万元。    拦截货车索要保护费案  被告人温×坚纠集被告人黄×辉窜到被害人吕X逵位于鹤山市龙口镇合岗新村九仔坑的工地,拦着工地上的货车并以此对被害人吕X逵勒索保护费人民币(下同)1万元。温×坚、黄×辉以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和十个月,各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