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鸡引发的血案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36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俗语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和睦相处令人身心愉悦,然而由于每个家庭的生活方式、成员性格等各方面的差异,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引发邻里纠纷却屡见不鲜。近日,鹤山市雅瑶镇某村就发生了一起因一只鸡引发的邻里斗殴事件,并闹上了法庭,最后在法庭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回放:居住在鹤山市雅瑶镇某村的王某和张某是邻居,今年7月某日,张某认为自己家里的一只鸡走失到王某家里,遂到王某家与王某进行交涉,因言语不合,双方发生争吵并打架,结果造成王某头部软组织挫伤及全身多发性软组织挫伤。经村长及村民劝阻,张某才离开王某家。事后王某曾找村委会处理,要求责令张某作出赔偿,因未能解决问题,王某就向雅瑶派出所报案。雅瑶派出所介入调查并经多次调解,仍未能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王某遂将张某诉至雅瑶法庭,要求张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合计一万多元。法院坚持调解优先 邻里终化干戈为玉帛鹤山法院雅瑶法庭受理该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后,曾尝试组织王某和张某进行庭前调解,但因双方正在气头上,两家关系较僵,均不愿意示弱,非得在庭上见真章不可。开庭当天,王某和张某双方均有家属数十人到庭旁听,庭审气氛十分紧张。由于双方对立情绪强烈,意见分歧大,在庭审中未能达成调解。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仍滞留在法庭争论,不肯离去。为避免双方发生冲突,加深矛盾,承办该案的法官将王某、张某双方分开做庭后调解工作,分别向双方及其家属析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积极引导双方本着互谅互让、搞好邻里关系的态度进行协商,不要进行无意义的怄气争斗。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慢慢消了气。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损失4300元,王某不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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