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骨护法威  热血铸警魂

更新时间:2014-12-15 已浏览:101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铁骨护法威  热血铸警魂

——鹤山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贺忠良先进事迹

 

贺忠良同志,男,汉族,19701月出生于广东省紫金县,19915月参加工作,在江门监狱当办事员,199510月调入鹤山市人民法院,任司法警察,1998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3月任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20075月任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20141122,在江门市法院司法警察集中培训过程中,贺忠良同志突然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上午10时去世,不幸因公殉职。

199510月调到鹤山法院当法警至今,在司法警察这一工作岗位上,贺忠良已经默默地奋战了20个年头,把一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全部奉献给了审判事业。20年来,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以过硬的业务本领和严肃公正的执法作风,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全体干警的赞赏。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7年他出任鹤山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以来,由于他严格管理,从严治警,法警大队先后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一级警队”、“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兵单位”、“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贺忠良同志以对人民审判事业始终不渝的执着追求,在司法警察这一平凡的岗位上,无怨无悔地付出了自己的青春、热血、汗水。虽然他收获的不是惊天动地的业绩,但他赢得了人民满意。

忠于职守,敢于担当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一支特殊的队伍,既参与、协助案件的执行,又担负着押解、值庭、安全保卫等任务。在法警大队大队长工作岗位上,贺忠良牢记职责使命,积极践行警队核心价值观,谦虚谨慎,工作勤勉。

刑事案件庭审值庭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重头戏,为了开好每一个庭,需要做大量的协调和准备工作,从警力的配备到押解车辆的落实,从思想动员到分组分工,从提押到还押,他既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又始终与执勤法警并肩作战。凡有重刑犯,他都要亲自参加提押、值庭。案件多的时候,一天从早到晚开四、五个庭是常有的事,法官们加班加点开庭审理案件,他和法警队的同志们同样加班加点组织法庭值庭、警卫。有时上午的庭审直至中午一点多才结束,他和队员们匆匆忙忙扒几口饭,又得准备下午的庭审活动。有时下午的庭审一直开到傍晚六七点,而当他们把犯人还押看守所回到法院时,已是晚上七八点了。

作为大队长,贺忠良注重自身人格力量对法警队员的影响,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如值庭时,有些复杂案件的庭审长达数小时,他与其他年轻法警一样,坚持在岗位上一站就是数小时。每一次训练,不管是酷暑还是严冬,他都能坚持与法警们顶着如火骄阳,冒着刺骨寒风,摸爬滚打,喊口令,练指挥,嗓子喊破了,声带出血了,脚踢肿了。他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清晨还是夜晚,每每遇到突发事件,他总是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面对任何情况他总是冲在最前面,最危险的地方就能看到他的身影。凡事敢叫响“看我的,跟我上”,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具备的道德情操。如在审理鹤山市沙坪街中东西村委会2000多名村民诉中东西村委会、张某等40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由于该系列案件涉及众多村民,在当地极受关注,为确保完成庭审任务,贺忠良事前制定了周密的庭审安全保卫方案,要求全体法警高度重视,该系列案连续开庭一个星期,全体法警在他的带领下,放弃休息,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为审庭提供了较好的警务保障,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他用实际行动带动每一名司法警察,把司法警察大队建成一支团结向上、来之能战、具有凝聚力的优秀集体。

由于安保工作落实到位,多年来,我院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复杂民事案件的庭审,从没有犯人脱逃、自杀、自残、伤害审判人员和严重破坏法庭秩序等事故发生,他带领的法警大队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安全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服务审判,司法为民

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中心。贺忠良经常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向法警们灌输“服务审判是法警的天职”的思想,坚持围绕审判执行业务开展法警工作。当审判执行部门因办案需要要求法警协助时,他总是尽力安排警力提供支持和保障,甘当审判事业的绿叶。一次,某执行法官因执行事宜需要去江门监狱找一囚犯询问有关情况,他得知后主动协助联系监狱有关管理部门,并陪同他一起去办理相关手续和做询问笔录。

在每天的法警值班、安全检查中,免不了会遇到一些情绪比较激动的来访群众,其中往往又是些比较难缠的人,无理取闹者有之,纠缠不清者有之,贺忠良每逢这些情况,总是首先稳住当事人的情绪,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特别是处理缠访、闹访甚至滞留法院的当事人,他总是第一个出面,积极与信访办、立案庭及相关业务庭协调,了解案情,做好耐心解释和安抚工作。

民一庭审理的一件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冯某是女方,办案人员通知她到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当看到判决结果是不准予离婚时,冯某当即坐到地上嚎啕大哭,大吵大闹,并不停向办案人员磕头,其后又冲向窗口扬言法院不判她离婚就要跳楼。接报后,贺忠良迅速赶到,与办案人员及时拉住意欲轻生的当事人。办案人员向其说明判决的依据和理由,贺忠良则协助从家庭伦理、子女教育抚养等方面做其思想工作,指出家庭和睦、夫妻和谐对家庭、对子女成长的重要性,劝说其不要一时冲动,意气用事,夫妻应以和为贵,同时告知其相关程序规定,一审判决生效后,如果双方六个月后还未和好的话,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听了贺忠良的劝说后,冯某终于慢慢冷静下来,签收了民事判决书。

一些案件的当事人由于诉求得不到满足,便到法院进行上访,甚至缠纺、闹访,虽然信访工作并非他的职责范围,但贺忠良很多时候都会过来亲自倒茶给当事人,安抚当人事的情绪,在领导接访完后还亲自陪同当事人一起走出法院,得到当事人的称赞。他总是认为:积极主动的做好上访当事人的稳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切实为当事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同样是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责。正是这种强烈的责任感和热忱为审判服务的态度,把份外事当做自己事,甘做铺路石,努力做好这些看似不起眼却又是实实在在需要认真去做好的事情。2013年元旦后上班第一天,是法院领导接访日。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带领多名亲属来到法院立案信访大厅,由于其丈夫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身亡,而被执行人、肇事者张某家境并不富裕,法院执行部门穷尽执行措施仍暂时无法执行到赔偿款,因此,李某一来到法院就大吵大闹,上午横躺在法院审判庭门口,下午睡在立案大厅,严重干扰法院办案秩序。贺忠良放弃中午休息时间,陪同李某呆在立案大厅,耐心沟通,细心解释。最后,李某被贺忠良的诚恳所感动,对法院尽心尽力的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在下午下班前离开了缠闹了一天的法院。

 “人民警察爱人民”,这是贺忠良时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贺忠良自觉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作为衡量自己行为的准则,正确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时,他总是不顾个人安危,不计较个人得失,乐于助人,永葆一个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英雄本色。作为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突击组第一梯队的副队长,在多次森林灭火和抗洪抢险工作中,他都勇敢冲锋在前。救死扶伤见义勇为对他而言也是平常事,如2013121下午430,当贺忠良与其他法警从看守所审判庭值庭返回法院途中,发现前方发生一严重交通事故,路边躺着两名伤员,贺忠良立即停车,带领干警保护现场,指挥疏导交通,直到120救护车及交警到场后才离开。

从严治警,关心同志

贺忠良坚信:“平时多流汗,关键时刻就会少流血!”精湛的业务技能是履行好法警职能的关键。在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战得胜,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工作锐气,这是对司法警察的最基本要求。

贺忠良担任法警大队长后,结合执法规范化等活动,抓管理、严训练、强技能,不断摸索,通过“三坚持”措施,打造了一支响当当的司法警察队伍。一是坚持理论学习,确保队伍思想过硬。明确每周周一上午是大队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法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认真学习司法警察各项条令、条例、规定、规则,熟悉具体的操作规程、处置方法等。二是坚持严格管理,确保队伍作风过硬。结合法院工作新形势,贺忠良对鹤山法院《司法警察工作若干规定》提出修改建议,使制度更完善。对警队工作作风、执法纪律、执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严格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三是坚持强化技能训练,确保队伍业务过硬。围绕提高司法警察的业务素质,特别是增强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的执法能力,贺忠良经常组织警务技能训练,以《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依据,进行队列、擒拿、射击及处置突发事件等科目的训练,并每年举行一次法警岗位大练兵,强化整体战斗力。通过训练,提高了法警大队服务审判的技能和执法水平,锻炼和增强了法警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各类情况的能力。

“以德服人,以理服人”是贺忠良的真实写照。他在工作上、生活上对下属关怀无微不至,毫无领导架子,与警队队员们相处融洽,待同志如亲人一样。他坚持谈心制度,多与年轻同志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为同志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帮助年轻同志成长、成熟。在生活上,他时刻关心每一位下属,每当有人生病或者不舒服时,都会主动开车陪同其去医院看病。有一次,警队一名协警的家人生病,需要送去江门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当时贺忠良的汽车才刚上牌三天,他二话没说,就借给该协警送生病的亲人住院,并协助其办理住院手续。有时警队的其他同志去值庭或押送犯人错过了吃午饭的时间,他一定会帮他们打好饭菜,令队员们感动不已。

多年的工作锤炼了他勤奋工作的精神,也培养了他廉洁自律的品格。“请吃不要,送礼不收”已成为他做事做人的准则。开庭时,经常有一些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会找人说情要探视犯人,给犯人拿吃的喝的。贺忠良同志一贯坚持原则,不管是谁,从不开绿灯,严格按规定办事,为警队的干警们做出了榜样。

在他的带领下,全体警队成员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真正成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能战斗、领导信得过、群众满意的司法警察队伍。大队先后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一级警队”、“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兵单位”、“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顾全大局,公而忘私

贺忠良同志自从踏进法院那一天起便决心把自己的一生贡献给审判事业。他深知要想当好名副其实的法院干警,不仅要有好的思想作风,而且要熟悉法律知识,具备过硬的业务本领。为此,他刻苦学习,通过参加在职教育,取得了法学本科学历。

担任大队长时,他才37岁,年富力强。为不辜负党组和同志们的信任,他总是斗志昂扬,工作充满干劲。为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他一心为公,不停地努力工作着,很少能够顾及家庭,甚至连节假日都经常加班。由于法警大队人员不多,而值勤、安保等任务繁重,除了在母亲去世那一年,贺忠良已经很多年没有休年假了。他妻子在中学工作,每年暑假,其他教师都是开开心心地和家人一起外出旅游度假,而贺忠良总是难以从繁忙的工作中抽身出来休假陪妻子女儿去旅游,他把休假的机会都让给了其它干警。对此,他的妻子有时也难免会埋怨他几句。他总是愧疚地说:“同志们工作都很辛苦,今年先让同志们休息吧,明年没有那么忙时我再休假陪你和女儿去玩。”这样的话,他已经说了很多年了,却始终没有实现。

铁骨护法威,热血铸警魂。贺忠良同志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20年如一日,脚踏实地,默默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留下了一串串心系警徽、情系人民、铁骨铮铮的闪光足迹,用自己的青春书写了一名司法警察的光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