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训练时殉职

更新时间:2014-12-12 已浏览:748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网 责任编辑:杨秀伟 李翔 余军科

江门市中级法院昨日通报,鹤山市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贺忠良1122在指挥司法警察训练时猝死,因公殉职,其遗体告别仪式已在1124举办。

    贺忠良是广东紫金人,现年44岁,自1995后一直在鹤山市法院从事法警工作,生前曾多次立功并获多项荣誉。

    据法院通报,为了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江门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从1117开始进行为期两周的封闭集训。1122上午,集训有条不紊地进行。“鹤山法院法警队可是广东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兵单位,咱们要展现出标兵的气势!”贺忠良一边训练一边给同事鼓劲。其后,他突然毫无征兆地晕倒在训练场上,经送医抢救无效,贺忠良在当日上午10时停止呼吸。

    11月24下午,鹤山市法院举办遗体告别仪式,贺忠良生前领导、同事和亲友近300人到场送别,江门市两级法院的法警集体列队,脱帽向战友告别。

    [人物档案]

    贺忠良是广东紫金人,生于19701月,1998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19915月参加工作,在江门监狱任办事员,199510月从江门监狱调入鹤山市法院从事法警工作至今,其间在20043月获任鹤山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20075月获任大队长。工作期间,贺忠良多次荣立个人功,获得“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还在职考取了中南民族大学,取得法学本科学历。

    贺忠良任职期间,鹤山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认定为“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一级警队”、“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兵单位”、“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