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二手交易“踩坑”,能否要求退一赔三?
3·15 | 二手交易“踩坑”,能否要求退一赔三?
人们在二手交易平台出售闲置物品,盘活了闲置资源,但有人为了达到交易成功目的,在挂售商品时不如实介绍商品状态,让不少买家“踩了坑”。那么,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二手商品,遇到货不对板、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能否要求退款赔偿?
【基本案情】
张某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向卖家彭某购买一张显卡。张某收货后,发现显卡存在损坏情况,随即联系彭某,在征得彭某同意后,张某将该涉案显卡送往专业机构检修,结果发现涉案显卡并无中央处理器,与彭某销售时宣称的内容不符。后来,张某与彭某无法就退货退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请求彭某退还货款及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彭某虽然是在二手平台交易处理闲置物品,但其在销售过程中向原告张某收取价款并对物品的性质、用途、质量进行了宣传及承诺,原、被告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涉案显卡经检修发现无中央处理器,无法正常使用。彭某作为经营者,在销售洽谈阶段未能向消费者张某主动如实说明及告知涉案显卡情况,隐瞒涉案显卡没有中央处理器的事实,属于欺诈行为,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张某诉请彭某向其退还货款45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款13500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应予以支持。
【典型意义】
二手交易平台为人们处理闲置物品提供便利,作为卖家,应诚信经营、遵守规则,挂售商品时,应当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介绍闲置物品,并如实告知回复消费者商品实情。买家也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卖家,不脱离平台私下交易,下单前对商品外观细节、基础性能、退货退款等问题进行详细沟通,收到货后,及时保留好开箱情况、聊天记录、支付页面截图等交易证据,如商品货不对板、存在质量问题,可向卖家、购物平台、消费者协会等沟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
通讯员:黄苑桦 徐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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