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698号公告
更新时间:2019-07-25 已浏览:36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王月华、谢剑飞: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1698号原告鹤山市鹤城镇顺景木厂与被告谢星、王月华、谢剑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谢星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提出上诉,而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七条等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要点:请求法院依法裁定(2019)粤0784民初字第1698号案移送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审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