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2081号应诉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19-07-22 已浏览:43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784民初2081号
鹤山市雷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伍俊杰、吴少浩、江门市雷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赖伟超与被告鹤山市雷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东银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伍俊杰、吴少浩、第三人江门市雷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一双方的《雷霆汽贸购车合同》;2、判令两被告共同责任退还购车款107630元;3、被告三伍俊杰应对本案原告的退款承担共同责任;4、被告四吴少浩对本案原告的退款承担连带责任。5、由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一个月,本院并定于2019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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