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487号 上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7-22 已浏览:427 文章来源:雅瑶法庭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宁成忠、杨春静: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487号原告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华宏纸箱厂与被告鹤山市易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周严、宁成忠、杨春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鹤山市易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周严提出上诉,而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七条等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要点:一、请求判令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为驳回被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华宏纸箱厂对两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二、请求判令一审、二审诉讼费由三被上诉人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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