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879号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7-17 已浏览:41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784民初1879号
林俊彬、许雪君、鹤山市经纬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1879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与被告林俊彬、许雪君、鹤山市经纬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林俊彬、许雪君立即向原告清偿借款本金474266.51元、利息8117.40元、罚息100.43元(利息、罚息暂计至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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