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与方林英、鹤山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评估结果通知书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19-07-03 已浏览:44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方林英: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与方林英、鹤山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江门市中骏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方林英所有的坐落于鹤山市沙坪街道十里方圆九章4号801房(预售地址:鹤山市沙坪十里方圆九章2栋B座801房)进行评估,估价结果为人民币784980元。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评估结果通知书,自本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