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714号应诉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19-06-14 已浏览:39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784民初1714号
黄艳芳、黄国满:
本院受理原告鹤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艳芳、黄国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黄艳芳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55,000.00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黄艳芳立即支付利息、罚息、复息。利息、罚息、复息按照《最高额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的计算至其还清贷款本金为止【截至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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