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809号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6-11 已浏览:40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冯志文: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1809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支行与被告冯志文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冯志文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付信用卡欠款,暂计至2019126共计人民币47254.56元(包括本金41767.38元、利息2594.01元、逾期还款违约金2318.33元、手续费574.84元。其后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支付。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

本院定于2019829日上午9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联系人:黄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59/8868723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庭

邮政编号:52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