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730号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19-06-04 已浏览:42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陈秀坚: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1730号原告鹤山市世纪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秀坚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庭前交换证据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代被告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支行支付的代偿款项380888.48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327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代被告鹤山市人民法院支付的执行费5392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327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三、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6000元;四、被告向原告支付担保费800元;五、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本院定于2019828日下午3在本院雅瑶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联系人:胡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289213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人民法院雅瑶法庭

邮政编号:52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