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560号案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5-15 已浏览:45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坤仪: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1560号原告刘冠羁与被告李坤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自借款期届满之次日即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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