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312号应诉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19-05-09 已浏览:45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784民初1312号
郑燕清:
本院受理原告吴开秀与被告郑燕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一次性支付原告欠款共7500元整。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支付。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一个月,本院并定于
特此公告
二○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