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209号公告应诉资料
更新时间:2019-04-26 已浏览:45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钟剑聪: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1209号原告吕国秋与被告钟剑聪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要点: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50000元及利息(从2016年4月3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为方便诉讼费计算,暂计至2019年4月2日为10687.5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本院定于2019年7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审判法庭大楼二楼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刘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72/8868716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法院民二庭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