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277号公告应诉资料
更新时间:2019-04-25 已浏览:41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林裕棉: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1277号原告肖坤林与被告林裕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庭前交换证据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被告林裕棉立即返还饲料款本金139500元;二、被告林裕棉支付原告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以及逾期利息,暂计至
本院定于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胡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289213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人民法院雅瑶法庭
邮政编号: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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