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245号应诉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19-04-24 已浏览:44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周巧仪: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1245号原告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与被告周巧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原告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分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2017年3月至2019年1月物业服务费16861.99元给原告;2.判令被告以实欠物业管理费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五从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76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邮政编码: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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