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225号案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4-11 已浏览:48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陈志文: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1225号原告佛山市禅城区桦通五金标准件经营部与被告陈志文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款项合计215192.61元,其中票据金额200578元,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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