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616号 公告起诉

更新时间:2019-04-03 已浏览:472 文章来源:雅瑶法庭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恒祥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616号原告王立雄与被告鹤山市厚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恒祥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答辩状、庭前交换证据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
       本院定于2019年6月27日下午3时正在本院雅瑶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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