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928号应诉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19-03-28 已浏览:45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广州市果田香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果靓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928号原告鹤山市沙坪二小简爱商店与被告广州市果田香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果靓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向原告赔偿损失5112元;2、判令两被告连带向原告赔偿货款8200元;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一个月,本院并定于2019年7月3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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