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483号更正公告

更新时间:2019-03-27 已浏览:53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784民初483号

冯兆文:
    本院于2019年2月1日刊登在鹤山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的《(2019)粤0784民初483号原告中国有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支行与被告冯兆文信用卡纠纷一案应诉公告》的公告中,其中“定于2019年5月3日16时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更正为“定于2019年5月5日11时1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特此更正。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