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533号更正公告

更新时间:2019-03-27 已浏览:43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784民初533号

温泽泉:
    本院于2019年1月31日刊登在鹤山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的《(2019)粤0784民初533号受理原告邱伟塔诉被告温泽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应诉公告》的公告中,其中“定于2019年5月2日9时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更正为“定于2019年5月5日11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特此更正。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