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967号案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3-27 已浏览:44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区潮帮、李健华: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967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鹤山支行与被告区潮帮、李健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区潮帮、李健华立即偿还信用卡卡号为6227644497932292的欠购车分期款项合计人民币64174.66元(其中欠购车分期本金54920.75元、欠购车分期手续费5192元、欠利息1216.90元、欠购车分期违约金2845.01元。暂计至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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