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784民初2547号民事裁定书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19-03-26 已浏览:40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鹤山市沙坪鑫鸿和板饰厂:
本院受理原告鹤山市沙坪鑫鸿和板饰厂与被告佛山市禅城区丰泽轩家具厂、刘志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784民初2547号民事裁定书(准许撤诉)。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资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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