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784民初2969号民事裁定书公告送达

更新时间:2019-03-26 已浏览:41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施伟坚:
本院受理原告李家源与被告施伟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784民初2969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资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