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2010年度江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第一名

更新时间:2013-05-17 已浏览:30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我院获2010年度江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第一名被江门市中级法院通报表扬     日前,我院以93.44分的总成绩获得江门市基层法院2010年度综合考核第一名,被江门市中级法院通报表扬。    一年一度的综合考核是上一级法院对下一级法院全年工作的全面检查和验收。2010年度的综合考核指标共有6大项61小项,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物质装备建设和综合部分,另设奖励加分及处罚扣分。江门中院专门组织考核小组赴各基层法院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分,并对院领导班子开展民意测评和听取同级人大、纪委、政法委的意见。在综合考核中夺冠,表明我院的整体工作在江门市七个基层法院居领先地位。2010年,我院紧紧抓住一个平台、围绕一个中心、谋划一个突破,最终达到三个促进,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平台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取得新成效。我院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上级法院部署的“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作风建设等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在全院掀起了一股比学习、比工作、比干劲的热潮。公正廉洁执法蔚然成风,出现了多宗案件当事人向我院干警赠送锦旗的动人场面,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得到了江门市委政法委的高度评价。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年内有1名干警被最高法院办公厅表彰,2个集体被省高级法院记功或表彰,2个集体和4名干警被江门中院记功或表彰。二是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参与达标竞赛,促进审判执行业务全面进步。“加速推进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是广东省高级法院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的业务竞赛,我院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和促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201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082宗,办结3966宗,结案率97.2%,分别比上年增长41.3%、49.4%和5.3个百分点。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91.5%,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办案均衡度、调解撤诉率等多项业务指标居江门市基层法院前列,为我市建设幸福共享之城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是以文化建设为突破口,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再上新台阶。全力贯彻落实鹤山市委关于以文兴市的决策部署,采取各种措施强力推动法院文化建设。年内举办了迎春晚会、体育运动会、文化建设活动周活动等一系列文体活动,增强了干警的凝聚力;组织法官协会会员到梅州中院、汕头中院等文化建设先进法院交流学习,开拓了思维;组织全体法官举行重温法官誓词仪式,进一步坚定了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在硬件上对图书室和其他文化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图书室被江门市总工会评定为江门市级标准“职工书屋”。由于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我院党组书记、院长何煜培荣获江门市2009-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我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鹤山市2010年标兵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