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836号公告应诉资料

更新时间:2019-03-07 已浏览:51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李转庆、胡锦耀: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836号原告阮炳渠与被告李转庆、胡锦耀共有纠纷一案,因李转庆、胡锦耀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对被告李转庆名下位于鹤山市雅瑶镇昆东村民委员会泊步村土地[权属证号为:鹤国用(2012)第000965、鹤国用(2012)第000967]以及位于鹤山市雅瑶镇兴雅路1831座、鹤山市雅瑶镇兴雅路1832座、鹤山市雅瑶镇兴雅路1833座、鹤山市雅瑶镇兴雅路1834座、鹤山市雅瑶镇兴雅路1735座、鹤山市雅瑶镇兴雅路1736座、鹤山市雅瑶镇兴雅路1737座房产进行分割,并依法确认被告胡锦耀对上述土地、房产享有50%的产权份额(价值500万元);二、请求法院判令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

本院定于2019530日上午103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一九年三月七日

联系人:黄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59/8868723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庭

邮政编号:52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