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762号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3-05 已浏览:49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王静、王海龙: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762号原告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静、王海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庭前交换证据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请求被告支付原告2017年7月至2017年11月、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的物业服务费9368.28元;二、因被告拖欠物业服务费至2019年2月12日共产生违约金11746.78元,先请求被告支付部分违约金7048.07元;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定于2019年5月28日上午9时45分在鹤山市人民法院鹤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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