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654号开庭公告

更新时间:2019-03-04 已浏览:48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钟明辉: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654号原告袁少斌与被告钟明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一次性归还给原告本金150000元和利息19000元,共计169000元(利息19000元为其中本金100000元所产生,从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每月1000元利息,共计19个月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支付。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定于2019年5月22日下午3时在宅梧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请依时出庭;逾期不出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联系人:胡蝶  联系电话:(0750)8633446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宅梧镇平湖小区3号宅梧法庭

邮政编号:529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