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688号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19-02-21 已浏览:46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朱晓光: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688号原告文国球与被告朱晓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朱晓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起诉要点:一、解除双方签订的铺位租赁合同,被告支付原告未履行合同产生的费用共14000元;二、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现已拖欠的租金给原告共2496元;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支付。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本院定于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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