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784民初1559号公告补缴诉讼费通知书
更新时间:2019-02-19 已浏览:52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鹤山市沙坪镇高艺鞋厂、施伟文: 本院受理原告鹤山市木材总公司、鹤山市兴鹤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鹤山市沙坪镇高艺鞋厂、施伟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补缴受理费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2018)粤0784民初1559号补缴受理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于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联系人:刘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72/8868716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邮政编号: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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