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480号案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2-12 已浏览:41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唐鸿云: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480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支行与被告唐鸿云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8325元、费用1295.11元及利息934.33元,共计人民币10554.44元(其中费用、利息暂计至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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