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270号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31 已浏览:46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蒋春: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270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支行与被告蒋春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转为普通程序)等。起诉要点: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付信用卡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暂计至
你方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定于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吕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92/8868640/8868670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法院本部审判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号: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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