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191号案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25 已浏览:470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劳伟明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191原告冯远辉与被告劳伟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邹劝文一次性支付原告出借本金150000,2018年7月152018年11月14利息15000,合计金额为165000,以后的利息按每月利息3750元直至被告还款为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支付。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并定于201956930在本院第4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