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296号公告应诉资料

更新时间:2019-01-23 已浏览:42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陈银爱: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296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支行与被告陈银爱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立即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10924.23元、费用3505.14元及利息615.25元,共计人民币15044.62元(其中费用、利息暂计至2018117,之后费用、利息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计至清偿之日止),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1000元;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本院定于2019412日上午10在本院审判法庭大楼二楼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刘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72/8868716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法院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