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291号公告应诉资料

更新时间:2019-01-23 已浏览:463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何思瑶:

本院受理(2019)粤0784民初291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支行与被告何思瑶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何思瑶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起诉要点: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付信用卡欠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暂计至2018913,共计人民币41991.41元(其后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本院定于2019412日上午9在本院审判法庭大楼二楼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刘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08868672/8868716

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6号鹤山市法院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