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784民初77号应诉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09 已浏览:417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李维珍、侯福信、侯铭强、江门市繁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原告鹤山市国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维珍、侯福信、侯铭强、江门市繁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粤0784民初77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交换证据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李维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万元;2、判令被告李维珍向原告偿还逾期还款违约金至本金付清日(从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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