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784民初2254号开庭传票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03 已浏览:42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0784民初2254号
冯兆文、梁杰兴:
本院受理原告鹤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并定于
特此公告
二○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