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784民初2254号开庭传票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03 已浏览:42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2018)粤0784民初2254

冯兆文梁杰兴

本院受理原告鹤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并定于201937日早上11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