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火七月 鹤山法院以“爆表”热情开展集中执行 四天执结案件47件 执行到位金额520多万元
流火七月 鹤山法院以“爆表”热情开展集中执行
四天执结案件47件 执行到位金额520多万元
流火的七月,不仅有火热般的气温,也有鹤山法院执行干警实现胜诉权益的“爆表”热情。7月25日至28日,根据江门中院统一部署,鹤山法院重拳出击,凝心聚力开展“攻坚2017”惩治“老赖”集中统一执行活动,挑选一批长期逃避执行的“老赖”进行重点打击,取得良好效果。
据统计,四天的集中执行活动共投入警力24人次,参与执行人员100人次,出动执行车辆12台,司法拘留9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8人,限制高消费、出入境154人,实际执行案件47件,执行到位金额520多万元,该活动同时促使多名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达到了行动一次,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启动仪式上 一把手亲自作动员
25日上午,鹤山法院举行集中执行活动启动仪式,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国安,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雪梅,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蔡镇海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仪式。仪式上,冯国安院长作动员讲话,要求执行干警要鼓足干劲,振奋精神,争取执行行动新胜利。鹤山市人大代表胡惠棉、市政协委员黄俊灵应邀见证当日整个执行过程。
强制搬迁九商铺 申请人权益终实现
25日当天,鹤山法院出动警力11人,执法车3辆,由蔡镇海局长带队对鹤山市沙坪街道水东围鹤山市综合市场建材区的九间商铺进行现场强制搬迁。申请人鹤山市粮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杨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九起案件,杨某等九人以在该地经营多年,搬出商铺影响生计为由拒绝搬出商铺,并拒不支付商铺占有使用费。考虑到被执行人占用的商铺大多居住一家大小,受搬迁影响人数众多,且部分被执行人情绪较激动,承办法官曾多次对其进行释法工作,并与申请执行人一起为被执行人联系新的经营地点。经过不懈努力,九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均同意将商铺退还给申请执行人,并承诺于7月25日当天搬出。执行现场,涉案商铺均大门紧闭。经查,被执行人已清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和设施,但均没到达现场也无法取得联系。承办法官立即启动执行预案,逐间商铺进行清点并与申请执行人办理好交付手续。至此,涉案九件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一动真格 老赖“焉”了忙付款
26日上午,仅半天时间,鹤山法院就为一申请执行人成功追回交通事故赔偿款及案件受理费一万多元。
原告任某诉被告林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江门中院终审判决林某于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任某支付赔偿款和案件受理费13836.65元。林某到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任某遂向鹤山法院申请执行。鹤山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执行文书,林某仍不主动履行。当天上午,承办法官驱车前往林某居住地,林某一直推搪说没有钱,并坚持只愿意赔偿任某的医药费,但拒绝支付误工费等其它费用。经反复调解劝说无果,承办法官决定把林某“请”回法院。因事前已对林某的工作和家庭环境作深入调查,承办法官推断其完全具备还款能力,故在前往法院途中,仍继续对其耐心释法,希望其能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林某仍坚持说没钱。面对顽固的“老赖”,承办法官灵机一动,索性把警车开到鹤山市公安局看守所门前,并提醒林某若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面对要受到司法拘留的震慑,林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惊慌失措地马上致电家属筹钱,很快其家属就把款项凑齐。林某一次性全额支付了13836.65元,申请执行人任某终于拿回自己应得的赔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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