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投资名义诈骗10余万 江西男子犯诈骗罪获刑

更新时间:2017-02-21 已浏览:264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江西男子刘某慌称投资手机生意,抛下红利诱饵,上演投资骗局。短短5个月,共骗取人民币154700元。近日,鹤山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163月,被告人刘某通过手机QQ添加吕某为好友后,慌称其投资OPPO手机生意,并以红利作为回报的方式利诱吕某进行投资。吕某信以为真,多次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转账给刘某,共人民币75900元。同年6月,刘某利用手机QQ平台结交徐某为好友,以同样的方式对徐某实施诈骗。为博取徐某的信任,刘某及时将“投资”的本金和额外的红利返还给徐某,初尝甜头的徐某在刘某的劝说下继续进行“投资”,并多次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转账给刘某。截止7月底, 徐某“投资”到刘某的“生意”款项共人民币78800元。同年7月底,刘某被民警抓获归案。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被告人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诉了其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综合具体案情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