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召开“6•26”禁毒宣判大会 集中宣判涉毒等案件 维护社会稳定

更新时间:2016-07-05 已浏览:255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盗窃犯罪等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的犯罪活动,籍“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624,鹤山法院在鹤山看守所审判法庭召开禁毒宣判大会,分别对非法持有毒品、交通肇事、盗窃等四起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张某等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八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20155116许,被告人张某在佛山购得一批毒品后随身携带。当日21时许,张某在鹤山市沙坪街道被抓获,民警在其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搜获三个烟盒,其中有十三包用透明塑料袋装着的可疑毒品、一包可疑红色丸状毒品、一个透明塑料盒内装有可疑毒品(经鉴定,上述毒品共重53.3,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另查明,公安干警在抓获罪犯张某过程中还搜获黑色挎包一个、吸毒工具“冰壶”一个、用于联系购买毒品使用的手机一台。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鉴于张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鹤山法院遂一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下同)5000元。另外三起案件的被告人卢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韦某、何某因犯盗窃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和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