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连盗60多头猪 疯狂偷猪贼终落法网
更新时间:2016-02-04 已浏览:24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佚名
85后贵州男子张某、余某为赚快钱,在鹤山当起偷猪大盗,先后在桃源镇、雅瑶镇、共和镇作案4起,盗走猪只60多头。近日,鹤山法院对这起偷猪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下同)10000元,判处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张某、余某密谋盗窃猪只牟利,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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